“飞单”快递员应被记录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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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上千元的网购10盒化妆品收到6瓶矿泉水,货到付款后,收到的却是几瓶矿泉水……郑州一邮政公司快递员利用工作便利,私自调取买家发货单,做成假包裹,与同伙半个月骗取8名买家7784元货款。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获悉,经检方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快递员马某等3人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检察官提醒网购买家,签收快递时应坚持当面验货。 2012年1月8日,郑州市民张先生在网上为妻子买了10盒化妆品,选择了货到付款。1月13日晚8时,张先生如数交给快递员1030元货款。拆开纸箱,张先生傻了眼,里面装的竟然是6瓶矿泉水,而快递员已没了身影,再拨打电话发现已经关机。 当晚,张先生与该化妆品商家联系,工作人员让他查验机打发货单,张先生发现,邮包上贴的发货单是手写的。“可能有人动了手脚。”工作人员说。 次日,张先生收到了装着化妆品的真包裹。为查找真凶,该厂家再次给张先生发货,这回,张先生换了个名字和收货地址。 1月18日晚7时,张先生再次接到“包裹到了”的电话,和朋友一同赶到收货地点后,见到的还是上次的快递员,包裹上贴的还是一张手写票,张先生当即和朋友将“快递员”扭送派出所。 民警称,近期已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交给快递员数百至上千元货款后,打开包裹发现里面装的是矿泉水、酸奶…… 犯罪嫌疑人马某是郑州某邮政速递公司一名快递员,与朋友邢某、罗某几人先从邮局买来发货单和包装纸箱,马某再利用工作便利,调出买家货到付款的包裹单,将发货信息抄在他们的单子上,按包裹重量装入矿泉水等物品做成假包裹,而后专门选择在晚上与买家联系收货。 “这种私下获取快递信息的行为行话称作‘飞单’。犯罪嫌疑人接到‘飞单’后,赶在真货送达前将假货送上门骗取货款。”办案检察官提醒网购买家,签收快递时应坚持当面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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