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百万元潜逃12年 印尼商人入境被捕判坐牢 |
|
|
|
一名印度尼西亚商人,12年前失信新加坡一家公司115万余元,然后潜逃到中国去,他没有想到躲藏了十多年,这回旧地重游,就在樟宜机场落网,昨日被判坐牢21个月。 被告黄兆范(64岁)面对的控状指他在2001年8月30日和9月1日这两天,在合乐路的阿波罗中心,失信三张大华银行支票,注银总达115万3500元,那是印尼亚齐省沙邦市政府向本地一家航运公司购买一艘船的大部分付款。 主控官叙述案情说,案发时,被告是印尼当地的一名殷商,也是新加坡一家公司驻印尼的营业代表,由于他和沙邦市政府的高级官员有交往,受委托来新加坡替市政府购买一艘船。 被告和本地的Foong Sun船务公司的代表郭新华谈妥,以80亿印尼盾购买一艘船,成交后的付款安排是:买家沙邦市政府分四次付款,先将款项汇给充当中间人的被告,然后由被告转给新加坡船务公司郭新华的银行户头。 主控官说,2001年8月30日,郭新华收到被告转给他买家沙邦市政府第一次付款的10万元。但后来的三次付款总达115万3500元则遭被告挪用了。被告请求时表示非常后悔,并允诺下星期偿还3万377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