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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中国式”陋习还需道德自律
作者: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3/6/6 14:41:09 人气:

  访谈对象:张书维

  简介: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系讲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博士,长期从事公共管理心理、社会心理学、政治心理学、危机应急管理等领域研究。

  南方日报:“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到此一游”等几个冠以“中国式”的陋习为国人所关注,这几个陋习通常滋生于何种社会环境与人文生态?

  张书维:首先应当承认,“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到此一游”是一种有悖于现代文明发展的不良社会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陋习”。其实,这两种陋习也并非中国所独有,之所以被冠以“中国式”,大概是因为它们在中国社会长期而普遍地存在,以至于国人熟视无睹,甚至参与其中。

  南方日报: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中国式”陋习如何加以解释?

  张书维:我更愿意用社会心理学关于“从众和模仿”的理论来解读上述“中国式”陋习。

  “从众”是社会影响的一种典型表现,当个体改变他们的态度或行为以符合既有的社会规范时,“从众”现象就发生了。“社会规范”通常分为两种:指令性规范和描述性规范。前者告诉我们在某一场合下应该怎么做,如机舱里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后者发生在没有一个明确的指示下,但我们知道应该怎么做。如当红灯亮时,路口处并无指令性的规范,选择等还是闯会根据周围人的行为来决定。当周围人都在闯红灯,那么很可能会选择从众(更何况此时从众还能节约时间成本)。不少人有这样的经历:原本打算遵守交通规则,但当看到一群人闯时,也就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改变原有想法而随大流?一方面是群体压力的存在,如果大家都闯,自己在那里傻等,会被嘲笑或视为“异类”;另一方面是“法不责众”的思想作祟,既然大家都闯,就算违规也无人担责。

  游览风景名胜时,看到前人刻下的“××到此一游”,也会情不自禁地重复这一行为,刻上自己的名字,这便是“模仿”。“模仿”是社会学习的重要形式之一,个体的社会化过程需借助“模仿”来实现。应当说,在游览名山大川的同时留下纪念性的诗句或文字,是中国文人的一大传统(大家可以想想黄鹤楼上众多流传千古的不朽名篇)。对此,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第一个在风景名胜上留下痕迹的一定是饱读诗书、下笔如神的才子,他留下的远不止“到此一游”这么简单。后人游览至此想效仿时,大多苦于才疏学浅,只好简化为“××到此一游”。为何在欣赏美景时还要有刻字留名的模仿行为呢?社会学习理论告诉我们,模仿他人的动机在于该行为所能获得的正强化(或曰“奖励”)。中国的文化传统对于“自我”是比较压抑的,在熟悉的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我们大多表现得谨小慎微。异地游览时则不同,新鲜的环境、放松的状态之下彰显“自我”的需要会变得突出。在名胜旁刻字留念正好迎合了这种心理需求,当我们看到前人的字历经岁月而凝固时,我们就会得到一种正强化,也希望自己留下某种纪念与美景名胜长存。于是乎,模仿行为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全然不顾这么做给文物或风景所带来的不可逆的影响。

  南方日报:社会公德的改良与固化通常需要何种步骤?有无何种有效的社会、行政干预手段能够起到显著的成效?

  张书维:如何减少从众现象的发生,社会心理学已有大量实验研究证实,当群体中有人站出来反对群体规范时,能有效地降低从众行为的发生率。具体到“中国式过马路”——红灯亮时,如果有人选择等而非闯,久而久之当“等”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时,就会给闯红灯的人一种强大的群体压力。那么,如何让更多人选择“等”呢?现阶段所采取的行政罚款(如北京和深圳等地)不失为一个直接的办法,符合行为主义“刺激—反应”的原理。但更重要的是,将这种外部的惩罚刺激逐渐转化为个体内化的道德自律。这就得从教育、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需要整个社会长期系统地投入和努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坏习惯的改变我们要抱有足够的耐心。我想,眼下舆论对此问题的充分重视和热烈讨论,就是改变的开始。

  另一方面,如何避免“中国式到此一游”的出现?其实,彰显自我的心理需求并没有错,关键是应该引导大家在适当的地点以合理的方式表达。比如,在风景名胜周围竖立一些可供题字留念的公告墙(可做成活动的方便拆卸更新),让游人在此尽情抒写,并且对题字内容尽力做到永久保存,我想这样应能有效减少在文物上刻字的行为发生(况且在一些文物上刻字还不是那么容易)。大多数人终会选择正确的行为加以模仿。

  南方日报:发达国家更容易形成良好的社会契约、道德自觉与社会公德。事实上,罗马也并非一日建成的,发达国家在公共道德建构的过程中,有何经验值得借鉴?

  张书维:同属中华文化圈的港澳地区及新加坡,给人感觉是当地人的整体素质较高,能够较好地维护社会公德,遵守社会规范。据我所知,这也是重罚之下的结果(如新加坡对初次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1000新元,合人民币约5000元)。当然,我在这里并非提倡要对“中国式过马路”和“中国式到此一游”苛以重罚,但我想在国人的公德素养和公共精神普遍有待提高的现实之下,从罚开始,帮助人们建立“闯红灯和文物刻字—必受罚—文明过马路和文明游览”的条件反射,最终实现道德自觉和内化,应是一个可行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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