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收好处费提高评估价格逾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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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程师,在收取他人15万元好处费后,将原本评估为7000余万元的价格提高了1000万余元。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工程师王某有期徒刑5年。 王某案发前系新疆一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工程师。据调查,2011年10月至11月间,王某所在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天山大厦项目进行价格评估。其间,天山大厦装修投资人辛某为提高评估价格,找到一家工程公司的业务经理马某,让其给王某转交30万元贿赂款。马某私自截留15万元,将剩余15万元给了王某。收钱后,王某作出了8200万余元的价格评估,结果比初审时的价格高出100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