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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成为失信者的“墓志铭”
作者:吴学安 来源:广西日报 日期:2016/7/20 16:20:57 人气:


      现实中,许多“老赖”东西南北到处跑,逍遥自在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生活过得很滋润,其中的一个关键是“老赖”们没有付出代价。因此,必须严惩“失信者”,必须让“老赖”付出代价,否则,社会上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要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提升全社会的诚信度,“失信黑名单”是措施,法律才是保障。

       如何治理“老赖”,见证着公共管理的智慧和水平。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的背景下,提高失信行为的违规成本,让失信者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代价,无疑是一个现实可行的路径。一方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者”进行曝光,其“真实面目”被公之于众、广而告之,那么“老赖”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公众都知道了“老赖”的庐山真面目后,自然会对其小心提防,这样,“失信者”在社会上就会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另一方面,要尽快完善奖惩制度,除了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外,还要设立法律“高压线”,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一旦失信就要受到严重惩罚,消除“老赖”们的侥幸心理,从而约束自然人和法人行为,促使其树立诚信。失信黑名单作为高悬在“老赖”头顶的一把利剑,将之用好落实到位,“老赖”便会望而生畏,并想方设法履行还债义务。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有了失信黑名单,“老赖”就难以立足。时下,社会诚信已上升为影响社会和谐、国家“提速”的关键性和难点性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民众呼声最高、最为关注,国家和社会迫切想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从国家层面看,也需尽快出台一部系统、完整的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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