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外皆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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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故事,一个是中国的,一个是外国的。 春秋末期孔子的弟子曾子,有一天其妻去集市买东西,孩子哭闹非要跟着母亲去赶集。母亲哄着孩子说:“在家跟爸爸玩,妈妈回来给你杀头猪,让你吃个够。”等母亲赶回来,看到曾子正在磨石上磨刀,家里那头大白猪已经被绑住了腿。她赶忙阻止:“我不过是和孩子开玩笑罢了,你居然信以为真?”曾子说:“小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等着父母去教他。今天你欺骗孩子,就是在教他欺骗别人,这不是用来教育孩子成为正人君子的方法。” 于是曾子还是杀猪煮肉给孩子吃了。 再讲一个外国的故事。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离美国总统格兰特陵墓不到100米处,有一座孩子的坟墓。在墓旁的一块木牌上,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1797年7月15日,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不幸坠崖身亡,父母悲痛欲绝,便在落崖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坟墓。后因家道衰落,这位父亲不得不转让这片土地,他对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把孩子坟墓永远保留。新主人同意了这个条件,并把它写进了契约。一百年过去了,这片土地辗转卖了许多家,但孩子的坟墓仍然留在那里。后来,这块风水宝地被选为格兰特的陵园,而孩子的坟墓依然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成了格兰特陵墓的邻居。又一个一百年过去了,格兰特陵墓建成一百周年时,纽约市长来到这里,在缅怀格兰特将军的同时,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坟墓,并亲自撰写了孩子墓地的故事,让它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曾子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古代传统的文化理念一代一代继承下来,它道出了一个做人的根本原则:诚信。试想,一个没有诚信的人会做出多么可怕的事情?一个不把诚信放在心上的集体会是一个怎样的集体?一个失去诚信的国度即使多么庞大,她的子民能幸福吗? 关于一个夭折孩子的契约,延续了二百年也没有改变。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天分和财富或许是不平等的,但是可以用道德和法律上的平等来取而代之,从而,让在最初状态不平等的个人,在社会规范和法律权利上拥有完全的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