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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直公积金查获2起职工骗提公积金事件
作者:个人诚信网 来源:中国吉林网 日期:2016/11/11 17:47:02 人气:
 

吉林省直公积金查获2起职工骗提公积金事件 涉金额12万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职工购房所用。

  近日,吉林省直公积金查获了2起职工提供伪造异地购房,违法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事件,涉及金额达12余万元。

  为打击此类行为,记者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期将加大对骗提取公积金的监察力度,一经发现将对账户进行5年之久的冻结。

  工作人员练就了火眼金睛

  11月10日,记者来到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排队办手续的市民不在少数,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厚厚一叠的相关证明资料。

  骗提取公积金的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从这些证明材料中“藏猫腻”。

  “有拿着假合同的,有提供假结婚证的,还有假的身份证或者异地购房发票等等。什么情况都有,我们一般就凭借着多年的办件经验在源头上就可以进行一个初步的判断。”吉林省直公积金资金归集窗口负责人钊林告诉记者。

  说窗口的工作人员已经练就了火眼金睛也不为过。

  “很多人表情就不自然,或者说由中介人员来代办的,再者不少假手续、假公章、假证件用手一摸就可以感觉到真假。就像银行的工作人员一模纸币就知真假差不多一个道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一是经验丰富,再一个我们也经常开展培训工作。”吉林省直公积金资金归集科科长郭宏帅告诉中国吉林网记者。

  双系统保障 已与公安系统联网

  如果仅依靠工作人员的肉眼和手感来判断,是否也会出现百密一疏的情况呢?

  面对记者的疑问,郭宏帅科长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套系统进行查询,这样就更增加了查找违规骗提公积金的力度。一个是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再就是全国公民信息系统。通过我们工作人员的经验判断加上系统的联网查询,基本可以做到在源头上杜绝。”

  “近期所查获的两起骗提取公积金属于异地购房后来提取。但是上系统一查,发现对方提供的购房发票是假的,发现后立即对提取者的账户进行了冻结。”郭宏帅说。

  记者还了解到,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每日的提取金额大致在500万元,每月会达到1.2个亿左右,如此庞大的金额需要经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详细把关。

  “打击违法违规骗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维护全体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其实也是在保护骗提取人的权益,公积金不提,还在账户当中不会没有,但是一旦骗提,还要给不法中介中介费用,其实是对个人利益的损失。”郭宏帅说。

  一旦查出骗提 账户将被冻结5年

  如果存在骗提行为,将有怎样的后果?

  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对违法违规骗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将被给予严厉打击。

  一是全额退回骗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二是将骗提取行为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三是骗提人及其配偶5年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是骗提人及其配偶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是骗提取等有关情况以公文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必要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六是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直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陆晓刚表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用途。骗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在侵害自身的利益,且后果严重,希望大家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要通过正当工作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听信非法中介误导,以非诚信手段违法违规骗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免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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