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考抄袭考生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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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将于3月26日(本周日)举行。3月22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出提醒,深圳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启用新规,对考试抄袭、协助抄袭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社局对本次考试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人社部最新出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具体包括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抄袭、协助抄袭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此外,雷同卷考试成绩将无效;干扰考试秩序者或可追究刑事责任。市人社局表示,本次考试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考生请务必乘坐公共交通赴考,以免迟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