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严重失信将上“黑名单” 暂停带团并记入信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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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如果严重失信违约,将被列入“黑名单”公布于众,暂停带团。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旅游委下发《关于加强南京市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南京市将建立全市导游从业人员数据库,建立起较为全面的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据介绍,南京市旅游部门将建立健全旅行社、导游信用档案、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记录的全覆盖和电子化存储。除涉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外,旅行社、导游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发改、工商、税务、公安、法院、金融办等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形成覆盖全市的旅游公共联合信用系统。 在此基础上,将建立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在开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时,将对守信的旅行社给予优待、提供便利,并简化审核程序;对守信的导游在资质管理、晋级审核、评优评奖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待。对失信旅行社,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重点监管,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对失信的导游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等。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旅游业“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对因失信(不良)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旅行社、导游,南京市旅游部门将自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并记入信用档案。 如果旅行社、导游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司法或行政认定后,除了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示两年外,还将实行市场禁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和从事导游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