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信用联动机制 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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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在京召开信用联动合作暨“信用中国”网站上线两周年媒体通气会。会议通报了社会信用体系和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并共同签署了《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共同建立信用联动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在通气会上获悉,目前有关部门已签署了23个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定了100多项联合奖惩措施,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联合奖惩备忘录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50多个部门共同签署了针对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50多个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20个联合惩戒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通气会上称,《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发布一年来,我国在多个重点领域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截至2017年6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限制733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76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8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义务。截至2017年5月,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近80万余笔,涉及资金84亿余元。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若干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成果。
目前,《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全面展开。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已于今年3月经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各层面信用立法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标准委开展信用信息相关标准研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截至目前,已发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28项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并有15项标准已完成报批,拟于年内发布。
连维良强调,建立信用联动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有效打破“信息孤岛”,产生叠加效应,既做联合监管的“加法”,又做优化服务的“乘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