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信用良好者办事可走“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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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3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未来河南省将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将在教育、就业、创业、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优先支持或重点支持。 每个人都将有“诚信身份证” 《意见》明确,要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意见》明确,要推动诚信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教师、学生信用评价制度。鼓励高校开设社会信用领域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扩大招录规模。推动学校加强信用管理,将学生个人诚信情况作为升学、毕业、鉴定推荐、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等环节的重要参考因素。建立完善教师、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助学贷款申请、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科研项目申报等挂钩。 信用优良将获更多便利 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政策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鼓励依法对以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为法人的诚信市场主体优先予以支持或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同时,依托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对重点领域失信个人实施分类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做公益服务可修复个人信用 《意见》明确,2018年年底前,我省将制定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在惩戒、鼓励的同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明确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譬如,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对已悔过改正原有轻微失信行为的未成年人予以适当保护。同时试行信用修复管理,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服务形式修复个人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