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电力出台用户信用管理办法 惩戒用电失信行为 |
|
|
|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信委、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国网常州供电公司联合出台《常州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电力用户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即对有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的电力用户列入“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鼓励诚实守信,倡导电力用户良好的用电和缴费习惯。 常州市将对用电守信者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如享受用电业务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享受电工免费培训服务;享受免费“电力体检”服务,供电部门还将定期提供用能分析报告和节能降损建议等。 该《办法》明确,电力用户用电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其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5年。 以自然人为例,一般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2个月及以上3各月以内,1年内发生2次未按期交付电费,1年内发生1次违约用电行为等;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1年内发生2次以上5次以下未按期交付电费,1年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行为等;严重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6个月以上,1年内发生5次以上未按期交付电费,1年内发生3次违约用电,1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重失信行为,故意破坏电力设施等。 据了解,对于失信用户,供电部门将根据失信等级,采取限制办理用电业务、未整改前不得恢复供电、限制用电服务等措施。对于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电力用户,将其信用档案信息提交至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通过电力营业场所、供电公司官网、官方微博、诚信常州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如在信用平台留下严重失信不良记录,将可影响出行、信贷、就业、企业优惠政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高消费行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综合评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