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行政行业将推信用红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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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扎实推进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维护狱内服刑、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化狱务、所务、政务和警务公开,推行网上审批、执法、办案和效能监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公开、保公正,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落实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不良记录档案,加强执业案卷质量评查。建立健全司法考试违纪档案,推进司法考试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仲裁员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和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与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关系。 《方案》提出,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等各业务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出诚实守信典型和违法失信典型。对红名单典型实行联合激励,对黑名单典型实行联合惩戒。规范司法行政各类信用红黑名单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和撤回程序,形成红黑名单动态管理模式。 |